【甲申戊寅,真为杀印相生;庚寅癸丑,作两神兴旺】

这句话出自中国传统命理学经典《滴天髓》,它探讨了天干与地支之间复杂的内在关系,特别是关于七杀与印绶这两种十神之间的相互作用。

杀印精解:《滴天髓》解读第34篇

简单来说,这句话列举了四组干支组合,并区分了它们内部杀与印力量的纯粹性与稳定性。

“甲申戊寅,真为杀印相生;庚寅癸丑,也作两神兴旺”这句话的表述在《滴天髓辑要》中为“甲申戊寅,是为杀印相生;癸丑庚寅,亦是杀印两旺。”两书中虽然用字不一样,但是意思基本是相同的。

甲申、戊寅;庚寅、癸丑,同为杀印乘旺,但是,一说是杀印相生,而一说是两神兴旺,它们是有着本质区别的,许多评注仁者见仁,智者见智,各有其解释。

那么甲申、戊寅,为什么说是真正的杀印相生呢?

这是由其结构的基本特征所决定的,特点有三:

天干必须自坐绝地;

必须又临七杀,已经毫无生机;

却逢印绶,绝处逢生。

一个地支中既为绝地,又为七杀、印绶之地,只有这种相克相生的特珠结构,才能称做真正的杀印相生,这三个特征缺一不可。

比如甲申,申为甲木绝地,申中庚金为甲木七杀,申中壬水为甲木印绶,甲木临绝逢杀,又逢印绶泄杀生身。具体来说,就是天干甲木的七杀是庚金,印绶是壬水,地支申金中,主要藏有庚金和壬水,申金中的庚金七杀会去生壬水印绶,而壬水印绶正好可以生助天干的甲木日主。这个链条庚金 → 壬水 → 甲木在申金内部自然形成,力量纯粹,因此被称为真杀印相生。

又如戊寅,寅为戊土绝地,寅中甲木为戊土七杀,而寅中丙火又为戊土印绶,戊土临绝逢杀,又见印绶泄杀生身,具体来说,天干戊土的七杀是甲木,印绶是丙火,地支寅木中,主要藏有甲木和丙火。寅木中的甲木七杀会去生丙火印绶,而丙火印绶正好可以生助天干的戊土日主。这个链条甲木 → 丙火 → 戊土在寅木内部自然形成,同样非常纯粹,因此也被称为真杀印相生。

所以原文认为:甲申、戊寅,真为杀印相生。

而庚寅、癸丑,天干坐下也是有杀有印,为什么只能算作是两神兴旺,不能看作是真正的杀印相生呢?原因很简单,因为它不具备上述杀印相生的基本特征。

首先我们说庚寅,庚金坐下寅木为庚金绝地,寅中丙火为庚金七杀,寅中戊土为庚金印绶,似乎也可作杀印相生论。但是却有一点最基本的特征没有具备,因为寅中木旺,旺木克戊土,木旺土崩,戊土自身难以成立,何能再来生庚金呢?况且戊土为燥土,土燥物病,不能生金,只能脆金,庚金有绝、有杀而无生。

这就是庚寅的不纯粹之处,虽然寅中有丙火七杀生戊土印绶的潜质,但是寅木的本气是甲木,而甲木是庚金的偏财,财星会克制印绶,即木克土,这导致寅中的戊土印绶力量被削弱,难以有效地转化丙火七杀的力量来生助庚金。因此,它的杀印相生不如甲申、戊寅那样真。

再说癸丑,癸水坐下丑土,丑中藏癸,癸水自坐比肩,不为临绝,虽然丑中有己土七杀,也有辛金印绶,但是不能称之为绝处逢生;所以,庚寅、癸丑,虽然结构各有所别,但是都不具备杀印相生的基本特征,也只能算作杀印两神兴旺了。

癸丑的不纯粹之处,在于丑中确实有己土七杀生辛金印绶的组合。但是丑中同时藏有癸水,这是癸水的比肩,即同类五行。比肩的存在意味着日主自身在地支是有根气的,并非完全依赖于印绶的生助。这使得其格局的重点可能从杀印相生转移到比肩帮身,因此其杀印相生的特性也不如前两者纯粹。

总之,也作两神兴旺意味着这两组干支虽然地支中也同时藏有七杀和印绶,但是这种关系不如前两者稳定和纯粹,容易受到其他因素的干扰,所以只能说也算或也可看作杀印关系兴旺了。

徐乐吾在《滴天髓补注》中,提出了自己的主张:

六十花甲之中,地克天者计有十二,支下杀印相生者,亦不止于此,何以单举此四日,其中必有原理。甲申庚寅,气势临绝;戊寅,土居甲木禄旺之地,亦是临绝。

然勿以日元临绝,遂谓身弱无气,要知印绶长生,乃是绝处逢生,八字中忌化为喜,亦为贵征之一,此化克为生,且于绝处逢之,岂非精粹之象?

癸丑亦然,癸水生于春夏,气势衰绝,如无庚辛之金发其源,气势流于偏枯,若癸丑日,则虽四柱无金,而丑中有暗藏之金,且土金水相生,源源不绝,元机暗藏,即是精神之所寄,故此四日者,每多大贵格局。

除此四日外,尚有庚午一日,勿以日坐咸池而忽之。古籍有云:庚金坐午又为提,丁己齐明两可宜,于支无丙来混杂,水绝肩多作富推。

就是说,庚午日生于午月,透丁己,官印俱明,发达利名,五月水临绝地,故云水绝。肩多,即比肩多,所以按徐氏之论,甲申、庚寅、戊寅、癸丑、庚午都不可忽视,不能以其身弱,就作从论。

但任徐二位大家都忽略了一个基本概念,这里原文只是单就日柱而言的,并没有把日柱放在一个命局的整体中来评断,如果放在一个整体的命局中讨论,那就很复杂了,是否是杀印相生,要从一个八字命局的干支配合来综合考虑了。

比如徐乐吾说:癸水生于春夏,气势衰绝,癸丑就是杀印相生了。那么如果癸丑生于金水之月,气势旺盛,那又该作何评断呢?

另外,任铁樵在评注中还论述了身杀在四柱中的组合问题,比如他说:身强杀浅者,则以财星滋杀;身杀两停者,则以食伤制杀;杀强身弱者,则以印绶化杀生身等等,虽然论述十分精彩,但却偏离了原文的主旨,只是他本人命学观点的发挥罢了。

最后需要强调的是,这句断语只是从单一日柱的角度进行分析。在实际的八字命理分析中,必须将年月日时四柱作为一个整体,综合判断五行的旺衰、气势和流通,才能得出准确的结论,不可仅凭一柱就下定论。

命例一:

壬、己、甲、甲

午、酉、申、子

任氏曰:甲申日元,生于八月,官杀当权,喜其午火紧制酉金,子水化其申金,所谓去官留煞。煞印相生,木凋金旺,印星为用,甲第联登,由郎署出为观察,从臬宪而转封疆。

命例二:

壬、己、甲、甲

辰、酉、申、子

任氏曰:此与前造只换一辰字,以俗论之,前则制官留杀,此则合官留杀,功名仕路,无所高下,殊不知有天渊之隔。夫制者克而去之,合者有去有不去也。如以辰土为财,则化金而助杀;以酉金为官,仍化金而党杀。由此观之,清中带浊,且以财为病者,不但功名蹭蹬,而且刑耗难辞。惟亥运逢生,可获一衿,壬子如逢木,秋闱有望;癸丑合去子印,一阻云程,有凶无吉;甲寅运被申冲破,寿元有碍矣。